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川区青少年宫隶属于共青团临川区委,是一所综合性校外教育机构,部门主要职能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各种公益活动及校外教育培训为抓手,面向全区青少年、儿童,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思想引领,维护青少年权益,团结凝聚青少年儿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青少年爱党爱国,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
-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在培养青少年兴趣爱好的同时陶冶情操,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为适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力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普及工作,努力把青少年宫建成培养人才的摇篮。
3、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普及文艺、体育、科技知识,通过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文体科技活动,引导青少年文化的健康发展。
4、积极帮助青年学习掌握必要的生活知识,进行劳动就业指导。
5、加强宫际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国和地区间青少年的了解与友谊。
6、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的支持,与文化、教育、体育、工会、妇联、科协等方面合作,开展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遗属人数计0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收入预算总额为74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3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9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7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支出预算总额为74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3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万元,资本性支出32.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万元;教育支出1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6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54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6万元,资本性支出3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4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9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1万元,教育支出11.5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临川区青少年宫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临川区青少年宫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9.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0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5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临川区青少年宫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幼儿保教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为周边幼儿解决入托问题开展幼儿学前教育,培育幼儿认知能力、感知能力,培育幼儿的集体感、荣誉感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2)立项依据:临府办抄字〔2020〕292号关于临川区青少年宫附属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的抄告件。
3)实施主体:临川区青少年宫附属幼儿园。
4)实施方案:全年开展上、下两学期幼儿教育,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发展,教学质量考核良好。
5)实施周期:2025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7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4.43万元,其他资金预算安排36.67万元)。
2.校外教育培训项目
1)项目概述:作为一所校外教育机构,临川区青少年宫面向青少年常年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各类特专长培训,如书法、美术、语言、科普、体育、器乐等培训,陶冶青少年情操,激发青少年创造力。
2)立项依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3)实施主体:临川区青少年宫教学活动部。
4)实施方案:开展春季、暑期及秋季三期培训班,全年学员人数达2400人次,各专业培训学员取得良好成效。
5)实施周期:2025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3.75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抚州市临川区青少年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 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050201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Activities/Uploadimgs/202504/20254171449616754087.xls